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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老员工创业的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1-06-03 阅读:
盘点老员工创业的优惠政策

    每年老员工的就业都是一个热点的社会问题,随着老员工就业形势的严峻和随之引起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呼吁老员工努力争取自主创业,不仅体现知识的价值,而且有助于社会的整体良性发展,老员工创业会是一个主流的方向,政府也会提供相关的优惠政策来帮助老员工创业,作为一个想创业的老员工,除了学习一些创业的技巧和能力外,了解优惠政策也是很有必要的。
   
    ·税收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贷款方面:政府要求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如果有其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加大发放信用贷款,并可以享受优惠的低利率。
   
    ·企业运营方面: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老员工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老员工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所以老员工如果准备创业一定要去了解当地的详细的创业优惠政策。此外,老员工自主创业在档案保存和社会保障办理方面也有对应的优惠,是为了鼓励老员工自主创业,解决创业的后顾之忧,提供有效的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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